“它好像能看懂樂樂的意思。”陳默放大照片,突然發現蝴蝶的左翅有塊淺色的斑,形狀像片楓葉——林晚的鎖骨處就有顆楓葉形的痣。
他的心猛地一跳,翻出手機裡林晚的照片。視頻裡,她正在給學生講蝴蝶變態發育,手裡舉著藍閃蝶的標本:“這種蝴蝶的鱗片能反射藍光,古代印第安人叫它‘會飛的藍寶石’……”
陳默突然想起,林晚的實驗室裡就有隻藍閃蝶標本,是她導師送的紀念品。他連夜回了趟老房子,實驗室的鑰匙還掛在玄關的掛鉤上,和他們的結婚照並排掛著。
標本盒放在書櫃最上層,積了層薄灰。陳默打開盒子,裡麵的藍閃蝶翅膀完好,左翅同樣有塊楓葉形的斑。他對比相機裡的照片,斑點的位置、形狀分毫不差。
“不可能。”他喃喃自語,標本的翅膀是僵硬的,而窗外的蝴蝶會飛、會回應樂樂的動作。這時,手機突然震動,是托兒所老師發來的視頻——樂樂在午睡時哭著喊“藍叔叔”,說“叔叔被關起來了”。
陳默的手指開始發抖。他把標本盒翻過來,底座貼著張泛黃的標簽,上麵寫著“2019.6.18贈林晚願如藍閃蝶,破繭而生”。日期是他們的結婚紀念日。
回到家時,樂樂正坐在窗邊哭,小手指著空花盆:“藍叔叔不見了……”窗台上的相機倒在地上,內存卡不翼而飛。陳默突然注意到,花盆裡的土有翻動的痕跡,扒開一看,裡麵埋著枚銅紐扣——和他工裝胸前的一模一樣,隻是邊緣多了個小小的缺口。
他猛地想起三年前的事。林晚剛去世那陣,他把所有關於她的東西都鎖進了儲藏室,包括這枚她親手縫在他工裝上的紐扣——後來洗衣機絞壞了,他就收了起來。
第四節:會飛的鑰匙
陳默在儲藏室的舊木箱裡找到了那套藍色工裝。林晚的字跡還繡在裡襯上:“陳默的超人服”,旁邊用紅線繡了隻小小的蝴蝶。他抖了抖衣服,枚銅紐扣從口袋裡滾出來,邊緣的缺口和花盆裡的那枚完全吻合。
“樂樂,你是不是動過爸爸的舊衣服?”他衝進客廳時,兒子正拿著枚內存卡在玩。卡片上沾著泥土,顯然是從花盆裡挖出來的。
樂樂把內存卡遞給他,小臉上掛著淚痕:“藍叔叔說,爸爸看了這個就不生氣了。”
相機裡的最後一段視頻讓陳默淚流滿麵。畫麵不是拍蝴蝶的,而是林晚生前錄的。她坐在病床邊,頭發因為化療掉了不少,卻笑得眼睛彎成月牙:“陳默,當你看到這個視頻時,我應該已經變成蝴蝶啦。實驗室的標本是假的,我偷偷放了隻真的藍閃蝶幼蟲在裡麵,它會在每年我們結婚紀念日前後破繭……”
她拿起枚銅紐扣,正是陳默丟的那枚:“這是樂樂出生那天,你掉在產房門口的,我總說要還給你。如果樂樂問起我,就說媽媽變成了藍衣服的叔叔,每天來陪他玩,好不好?”
視頻的最後,林晚對著鏡頭揮手,背景裡傳來新生兒的哭聲——是樂樂剛出生時的樣子。“告訴樂樂,媽媽永遠在他看得見的地方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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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默抱著樂樂坐在地板上,窗外的藍閃蝶不知何時又停在了空調外機上。樂樂指著蝴蝶說:“媽媽?”
“是媽媽變的。”陳默的聲音哽咽,“她怕樂樂孤單,就變成蝴蝶來陪你了。”
樂樂似懂非懂地點點頭,突然指著蝴蝶翅膀:“媽媽笑了!”藍閃蝶的翅膀開合著,後翅的斑點真的像在笑,“爸爸,我們給媽媽唱幼兒園的歌吧。”
父子倆在窗前唱著跑調的兒歌,蝴蝶停在玻璃上,翅膀上的藍光映在他們臉上。陳默這才明白,為什麼蝴蝶總在下午四點十五分出現——那是林晚以前下班回家的時間;為什麼樂樂叫它“藍叔叔”——他小時候總把“晚”念成“皖”,林晚就開玩笑說自己是“安徽來的藍叔叔”。
儲藏室的木箱裡還有更多驚喜。林晚寫了三十封信,從樂樂三歲到三十歲,每封信裡都夾著張蝴蝶書簽。七歲那封裡,她畫了個小男孩在汽修廠幫爸爸遞扳手,旁邊寫著:“樂樂要幫爸爸乾活呀,但彆碰爸爸的工具,會受傷的。”
陳默的手指撫過信紙上的折痕,仿佛能摸到林晚寫信時的溫度。他突然想起昨天在物業看到的監控,七樓的空調外機——那是林晚生前最喜歡站的位置,她說從那裡能看見幼兒園的操場。
第五節:窗台的約定
樂樂上大學的那天,陳默送他到高鐵站。九月的風帶著桂花味,兒子突然從背包裡拿出個相框,裡麵是隻藍閃蝶標本,翅膀上的楓葉斑清晰可見。
“爸,這個給你。”樂樂的眼睛像林晚,笑起來有兩個酒窩,“我高中生物老師說,藍閃蝶根本不能在北方過冬,當年那隻肯定是媽媽托人養的。”
陳默接過相框,標本的底座刻著行小字:2024.6.18樂樂十歲。是他帶兒子去蝴蝶園親手做的,當時樂樂非要把楓葉斑畫得和記憶裡一樣。
“其實我五歲就知道那是蝴蝶了。”樂樂撓撓頭,耳朵有點紅,“但我不說,因為你每天都會陪我在窗邊等它,給我講媽媽的故事。”他突然抱住陳默,“爸,謝謝你沒說我瞎編。”
陳默拍著兒子的背,眼眶發熱。這些年他換了份朝九晚五的工作,每天陪樂樂寫作業、踢足球,周末去蝴蝶園當誌願者。樂樂的朋友越來越多,但每年六月十八號,他們還是會在窗邊放上盆蝴蝶蘭,等著那隻不存在的藍閃蝶。
“你媽媽很聰明。”陳默望著遠處的鐵軌,“她知道直接說想她,我肯定會哭,所以才用蝴蝶當暗號。”
樂樂從背包裡拿出個小小的銅紐扣,邊緣的缺口已經被磨平了:“這個我帶學校去,想你們了就看看。”那是他從花盆裡挖出來的那枚,用紅繩串成了項鏈。
送樂樂進站後,陳默在車站廣場的花壇邊坐下。一隻藍色的蝴蝶從他眼前飛過,不是藍閃蝶,隻是隻普通的菜粉蝶,翅膀沾著點藍色的顏料——大概是哪個孩子畫的。
他突然想起林晚信裡的最後一句話:“所謂永恒,不是永遠存在,而是永遠被記得。”
回家路過嘉和園12棟時,陳默特意抬頭看了眼十二樓的窗台。新搬來的人家在那裡放了盆向日葵,金黃色的花盤對著太陽,像個燦爛的笑臉。他仿佛看見三歲的樂樂踮著腳揮手,看見林晚的藍閃蝶停在空調外機上,看見自己穿著那件繡著蝴蝶的工裝,站在廚房門口喊他們吃飯。
口袋裡的手機震動,是樂樂發來的照片。他在高鐵的窗邊比著剪刀手,窗外的天空藍得像塊寶石。配文是:“爸,我看見藍叔叔了,它說會替我照顧你。”
陳默笑著回複:“告訴它,我也會替你照顧好向日葵。”
風穿過老樓的縫隙,帶著十二樓的花香。有些告彆從來不是終點,就像那隻藍閃蝶,即使翅膀碎了,也會變成孩子記憶裡的光,變成父親口袋裡的銅紐扣,在每個平凡的日子裡,悄悄說聲:我還在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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