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天的她。
因為這些夢根本不是“上官婉兒”的——
它們是“婉”的。
【夢主·考】
每天子時,掖庭宮最舊的那口枯井裡,會浮起一麵銅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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鏡背刻著一行反書:
“照見夢主,不照做夢人。”
銅鏡不會說謊。
它映出的,從來就不是那個披紫袍、執詔書、在丹爐前一次次炸得滿臉灰的“上官婉兒”;
它映出的,是一個被撕掉姓氏、隻剩一個單字“婉”的幽魂——
那幽魂,才是所有仙夢的真正房東。
而“上官婉兒”,不過是租客。
【租金·三錢】
“婉”把夢租給她,
收三錢租金:
一錢記憶——
租期一晚,
次日清晨,
上官婉兒便忘了自己曾寫過空白敕、踏過不煉河;
一錢名字——
“上官”二字被暫時拆下,
留在夢外,
像一雙進門必須脫的鞋;
一錢“可能”——
她若哪夜不付,
便永遠失去“成為彆的東西”的機會,
隻能老死在“昭容”兩個字裡,
連灰都印著製誥。
【退房·未退】
可最近,
“婉”發現租金越來越難收。
上官婉兒開始把夢帶進醒——
醒來時,
枕畔有桂屑,
指縫有碧火餘溫,
甚至有一次,
她在銅鏡裡看見自己心口那朵“不煉花”正在開合。
“婉”急了。
她親自入夢,
化作六歲的小女孩,
額心一點朱砂,
站在倒懸的長安中央,
仰頭衝上官婉兒喊:
>“彆再盜我的夢!
再盜下去,
你就要變成我,
我就要變成你——
到時候,
咱們誰還租得起誰?”
【真相·一層紙】
上官婉兒蹲下身,
與小女孩平視,
忽然伸手,
指尖穿過對方劉海,
觸到一粒滾燙的“婉”字——
那一刻,
她全明白了:
那些修仙、不寫、不煉、不仙……
所有荒誕又璀璨的夢,
根本是“婉”在求救。
“婉”是
她被撕掉的那一頁童年,
被她親手封進爐膛、
卻僥幸沒炸成灰的
最後一粒“自己”。
她之所以夜夜夢到“成了不起的大佬”,
是因為——
“婉”隻能借她的夢,
長出骨頭;
而她,
必須借“婉”的骨頭,
重新長出童年。
【決定·今宵】
於是,
她第一次違約:
拒付第三錢“可能”。
她把“可能”捏成一粒更小的“婉”,
塞進小女孩手心,
輕聲道:
>“從今天起,
夢還你,
名字也還你,
記憶也還你——
我隻留一樣:
醒。”
小女孩攥緊那粒“婉”,
身影開始長高,
朱砂暈成一朵不煉花,
花開一瞬,
整個倒懸長安
“嘩啦”一聲
正過來——
坊牆向上,
塔尖衝天,
更鼓正敲,
影子不再倒著走路。
【尾聲·兩不相欠】
次日清晨,
上官婉兒醒來,
發現枕畔空了:
無玉簡,
無桂屑,
無碧火餘溫。
她走到銅鏡前,
鏡中第一次
沒有出現“婉”的臉,
隻有她自己——
眼角一道新紋,
像一條縱向的小河,
河水由上往下流,
流得比倒更鼓還慢,
河麵漂著無數支斷筆,
筆頭卻不再衝她請安,
而是衝她
點了個頭,
然後——
順流而下,
出城而去。
那一刻,
她忽然聽見極輕的“叮”,
像最後一枚租金
落進井底,
又像——
“婉”把門鎖上,
把鑰匙也帶走,
從此兩不相欠。
【從此以後】
她依舊會做夢,
卻不再是“大佬”,
不再是“仙”,
不再是“煉丹人”;
她隻夢見:
六歲的自己,
坐在掖庭宮小廚房,
把一本《太上洞玄靈寶素章》
撕成一頁一頁,
往火裡送——
火裡,
沒有未來,
沒有丹,
沒有回頭路,
隻有劈啪一聲,
紙邊卷起,
像小小的、
終於屬於她的
煙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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