羞恥、憤怒、恐懼、悔恨……無數種情緒在他胸腔裡翻滾、爆炸。
他再也撐不住了。
“我反對!”
他猛地站起來,椅子被他帶得向後翻倒,發出一聲刺耳的巨響。
“我……我申請……我申請退出本案辯護!”
他幾乎是嘶吼出來的,整個人都在發抖。
“我的當事人對我進行了嚴重的欺瞞!他隱瞞了‘買凶殺人’這一核心事實!這使得我之前的一切辯護都建立在虛假的信息之上!這違背了律師的職業道德,也違背了基本的信任原則!我無法再為這樣的人提供任何法律服務!”
他像一個溺水的人,不顧一切地想要抓住最後一根稻草,想要和王某這個名字徹底切割。
整個法庭,包括旁聽席上的陸衡他們,都被這突如其來的一幕驚呆了。
臨陣脫逃?
不,這是當庭反水。
審判長重重地敲響了法槌。
“咚!”
“辯護人,保持冷靜!”
“我冷靜不了!”劉律師紅著眼睛,指著那個空蕩蕩的被告席,“他不是人!他是個魔鬼!我……”
“肅靜!”
審判長的嗬斥聲總算讓他閉上了嘴,但他依然劇烈地喘息著,像一頭被困住的野獸。
審判長看了他幾秒,然後轉向公訴席。
“公訴人,你的意見。”
從劉律師崩潰開始,孫檢察官就一直靜靜地站著。她沒有一絲意外,仿佛這一切都在劇本之中。
她走到了法庭中央。
整個空間的氣場,瞬間被她掌控。
“審判長,辯護人的失控,恰恰證明了我方所有證據的真實性與毀滅性。”
她沒有看劉律師,她的視線掃過法庭的每一個人,最後定格在審判長的臉上。
“現在,我代表n市人民檢察院,對本案發表公訴意見,並提出量刑建議。”
“被告人王某,身為人民教師,本應為人師表,卻利用職務之便,對自己的學生實施強奸,其行為卑劣,人性泯滅,構成強奸罪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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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犯罪之後,被告人王某非但不知悔改,反而夥同其家人,雇傭網絡水軍,對勇敢報警的受害人進行二次汙蔑與網暴,企圖顛倒黑白,混淆視聽。”
“當其罪行即將敗露,被告人王某更是喪心病狂,雇傭社會閒散人員,以惡毒言語刺激、恐嚇站在天台上的受害人,意圖製造其‘自殺’假象,以達到殺人滅口的目的。其行為,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未遂)。”
她的聲音在空曠的法庭裡回響,每一個字都像是一顆釘子,將被告人王某死死地釘在罪惡的十字架上。
“強奸、誹謗、教唆、買凶殺人。”
孫檢察官每說出一個詞,劉律師的身體就萎縮一分。
“被告人王某一人,犯數罪,手段之殘忍,情節之惡劣,社會影響之敗壞,駭人聽聞。”
她停頓了一下,讓這沉重的結論在空氣中發酵。
“其行為,不僅徹底摧毀了一個花季少女的人生,也嚴重踐踏了教師這一神聖職業的尊嚴,更是對我國《刑法》與社會良知的公然挑釁。”
“截至今日,受害人李思思,仍躺在重症監護室,依靠醫療設備維持生命體征,尚未脫離生命危險。其後續身體、精神創傷,不可估量。”
孫檢察官抬起頭,直視審判長。
“根據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條、第二百三十二條、第六十九條之規定,被告人王某強奸罪名成立,故意殺人罪名成立,應數罪並罰。”
“我方建議,判處被告人王某——”
她刻意拉長了聲音,整個法庭落針可聞。
“死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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