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2章如此黑暗_民國風雲人物演義_线上阅读小说网 

第122章如此黑暗(1 / 2)

民國風雲人物演義!

表麵上的和氣,解決不了深層的矛盾和恩怨,黎元洪和袁世凱應該是在私下策劃了什麼。因為很快,袁世凱再次發來電報邀請張振武赴京。

袁世凱很認真地對張振武說,正準備商談研究蒙古屯墾事宜,怎麼就走了?請張振武到京,共商大計。

張振武再一次信以為真,帶著方維和三十多名兄弟赴京。走時,黎元洪臨行還給帶了四千元,做為路資。

張振武很滿意,可他哪裡知道,他們一行四十餘人前腳剛到北京,黎元洪給袁世凱的電報後腳就到了。

“張振武以小學教員讚同革命,起義以後充當軍務司副司長,雖為有功,乃怙權結黨,桀驁自恣。赴滬購槍,吞蝕巨款……元洪愛既不能,忍又不敢,伏乞將張振武立予正法,其隨行方維係屬同惡共濟,並乞一律處決……”。

無論如何,正值與南方革命黨的蜜月期。袁世凱對革命黨肯定沒好感,但殺武昌首義的大功臣,袁世凱還是要慎重考慮的。

便回電說“原電蠱惑軍士,勾結土匪,破壞共和,昌謀不軌等,近於空言,似不得為罪狀”,要求黎元洪補充說明,確認黎元洪所說情況是否屬實。

黎元洪實在是迫不及待,當即再度回電,說明“張不獨為全鄂之害,實為天下之害”,同時還派了饒漢祥等人,快車進京,麵見袁世凱,“告袁以鄂軍隊俱已布置妥協,萬無他虞,請即日行刑”。

袁世凱見黎元洪已做好準備,於是在一九一二年八月十五日發布軍令處決張振武。

一九一二年八月十四日,張振武在德昌飯店宴請同盟會和共和黨要人,希望“消除黨見,共維大局”。

八月十五日晚上,為增進南北感情,他在六國飯店宴請北洋將領薑桂題、段芝貴。酒席散後,張振武與馮嗣鴻、時功玖分乘三輛馬車回旅杜。

途經正陽門時,潛伏的軍警突起攔截。按照袁世凱的軍令,將張振武捆綁起來,押解西單牌樓玉皇閣京畿軍政執法處。

臨刑前,張振武還抱一線希望,要求公開審判,根據罪名定刑,“豈可憑空殺人”。

負責監刑的執法處長陸建章晃著袁世凱的命令,“大總統軍令上隻有‘立予正法’,並未命令審訊。”說完頭也不回地走了。

張振武怒道“不料共和國如此黑暗!”

一九一二年八月月十六日淩晨一時,張振武在執法處被綁於木樁上,其腿、肩、腦、腹、胸等處共中六槍,“死時腹裂腸出”。當晚,張振武的親信、湖北“將校團”團長方維也在旅館被捕,隨即槍決。

這就是震撼民國的“張振武案”。

張振武案發後的第三天,參議院中以張伯烈為首的20名共和黨議員提出了《質問槍殺武昌起義首領張振武案》,指責副總統以非罪要求殺人、大總統以命令擅改法律、違背約法。

報界紛紛發表評論,指責此案與民主法製相悖。於右任主辦的《民立報》認為,“共和國家全賴法治,惟法律乃能生殺人,命令不能生殺人;惟司法官乃能執法律以生殺人,大總統不能出命令以生殺人。今以民國首功之人,大總統、副總統乃口銜刑憲,意為生殺!”

《亞細亞日報》評論道“即使在專製獨裁的清朝,汪兆銘謀刺攝政王之後,鐵證如山,審判之結果也隻是予以監禁,而在倡導法治的民國,沒有審訊和證據,下一個命令就能殺人,連清朝都不如!”嘲諷袁世凱這位民國總統與專製皇帝完全一樣,他們的命令就是法律,就是聖旨;

“民國雖建,但人治猶在”。《亞細亞日報》的評論者還就張振武案,將民國法律與清朝法製相比,借以抨擊袁世凱與黎元洪。

麵對參議院的質問和輿論的壓力,袁世凱隨即拋出了黎元洪,公布了他們之間的電文,說明是奉副總統命令將張振武處決。

黎元洪做夢都沒想到,他和袁世凱密議的電報會被大白於天下。其實他是應該想到的,諸如袁世凱這樣的奸猾之人,幫你殺人就夠意思了,還能替你背黑鍋嗎?

麵對詰難,黎元洪隻好再三地刊發電報,拋出張振武“侵吞公款、擁兵自衛、串謀煽亂、廣納姬妾”等十五大罪狀。

然而,在共和體製下,儘管正式議會尚未選出,正式法律亦未頒布,但總統下令越權殺人,無論如何說不過去。張振武案成了中華民國開國後的第一個強權淩法案,也是第一個大冤案。

革命黨人所以把黎元洪推出來當最高首長,一方麵是因為他們自己這些人沒有名望,怕不能服眾。另一方麵,也是看好了黎元洪這個人。

在軍隊的高級長官中,黎元洪是口碑最好的。人平和厚道,對下屬和士兵也很好,在士兵和中下層軍官中極有威信。

也就是說,不是隨便過去抓一個過來,不是的,是經過慎重考慮的,所以才費很大的努力找到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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