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國風雲人物演義!
黎元洪在馮國璋就職後,就正式向馮提出離京赴津休養的要求。果然不出張國淦的判斷,馮慨然應允,很高興黎能離開北京城。
由於馮的答允,段不便阻黎出京,但責成湯化龍出麵擔保黎出京後,不作政治活動、不南下。
八月二十八日,黎元洪黯然離開了北京城。他在北京雖然是先任副總統後任總統,在很多人看來是風光無限,但他自己知道,北京留給他的,大多是痛苦地回憶。
他不像袁世凱那樣的貪戀權勢,但就這樣的卷鋪蓋也不是很甘心。回到天津後,立即返回他的私邸。
段祺瑞對其還是放心不下,最怕他南下號令天下。密令曹錕就近派人監視他。
段祺瑞順水推舟地把黎元洪搞下台,和當初黎把段免職一樣,雖心裡很痛快,但其實是一種自殘,所謂兩敗俱傷。
有黎在位,北洋係就有假想敵,就有共同對敵的理由,成為維係北方表麵團結的理由。沒了這共同的敵人,剩下的也就隻能是內鬥了。而事實上,此後,北方和北洋係從沒有一天安定。
總統和內閣成了時局紛亂的中心,是加個更字的“府院之爭”。還要加上,北洋實力人物互相排斥,互相傾軋。
黎是傾向於南方的,有黎在雖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南北分裂的局麵,畢竟對南方是一種安慰,成為一種緩衝的力量。但現在,緩衝的力量沒有了,剩下的隻有南北對立了。
“民國第一偉人”黎元洪走了,腳步蹣跚的民國的亂像卻遠沒結束。黎元洪走的時候,不會想到他還能回來,再次坐上總統大位。但是,他確實是回來了,因此,本書還要寫下去。隻是,在後來一段的曆史事變中,黎元洪多半是個旁觀者了;雖然,也會不時的提到他。
段內閣首先麵臨的問題是國會和對德宣戰。
段本人雖然很嫌棄國會,但是既為民主共和國,就不能沒有國會。梁啟超建議在舊國會已被解散,新國會還未成立時,召集臨時參議院代行國會立法權。仿效民國成立時,在南京召集臨時參議院作為過渡性的立法機關。
段祺瑞憎恨的是舊國會,隻要不召集舊國會,對於任何其他形式的立法機關都沒有意見。
參議員的產生是由地方當局指派,而不是由人民選舉,組織臨時參議院很省事。
七月二十日,國務院舉行討平複辟政變後的第一次國務會議,通過召集臨時參議院,並推梁啟超起草通電征求各省當局對於召集臨時參議院的意見。
七月二十日國務院致各省通電“今日仍為適用《約法》時代,但國會解散之後,斷無重行召集之理由。改選國會,程序繁重,非一時所能竣事。……一為改組之說,然必先修改《國會組織法》,尤必先有提議改組並製定法津之機關,其職權又為法律所許可者。……今日既為遵行《約法》時代,則所謂合法機關,無過於《約法》上之參議院者。國會之職權乃由《約法》上之參議院遞嬗而來,有參議院行使《約法》職權,即無異於國會之存在;且人數無多,選派由地方自定,依據《約法》,可以迅速成立。……
“總之,憲法未定以前,《約法》為根本大法。依據《約法》以召集《約法》上之參議院,依據《約法》上參議院之職權以解決製憲、修正組織法各問題,則事事守法以行,於政治上能得平允,於法律上不生矛盾。……但立法為最高機關,其成立程序,政府應征集多數意見。即請發抒偉論,迅速詳複。”
國會是複辟陰謀的一部分,平定複辟後理所應當得以恢複,這本是“再造共和”的重要部分。梁啟超這篇文章做得並不高明,法理上也很難說得通,隻能是勉強地自圓其說。
此通電發出後,北洋派的封疆大吏紛紛複電隨聲附和。
孫中山則表示了堅決地反對態度。
他一針見血地指出隻有恢複被非法解散的國會,才能真正符合《約法》精神,段祺瑞拒絕恢複國會而打算召集臨時參議院,完全是破壞《約法》。
西南軍人都支持孫中山主張。
段內閣根本不予理會,由國務院正式下令“《國會組織法》,暨《兩院議員選舉法》,民國元年,係經參議院議決,谘由袁前大總統公布。曆年以來,累經政變,多因立法未善所致,現在亟應修改,著各行省蒙藏青海各長官,仍依法選派參議員,於一個月內到京,組織參議院,將所有應改之組織選舉各法,開會議決。此外職權,應俟正式國會成立後,按法執行,以示尊重立法機關之至意。”
當初的黎、段之爭和國會解散,是因於段要對德宣戰而黎反對而白熱化的。如今段再掌政權,自然要貫徹這個主張。黎已下台,國會已被解散,段可以隨心所欲去搞了。
於是,宣戰案於八月四日提交國務會議通過,八十四日以總統命令正式公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