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34章釋奴令
內閣。
王禮慎重問道:“陛下,青樓楚館自古有之。如今毫無緣由強製取締,會否有些不妥?”
梁文煊也說:“元輔所言有理,此事還是應當從長計議為妙。”
倒是新晉封侯的朱承訓啥也沒說,因為他早就知道了。
也無怪這兩位會開口勸阻,今日皇帝忽然把他們叫過來開會。結果卻說要突然取締全國境內的青樓楚館,這讓他們著實有些不能理解。
皇帝好端端的,取締青樓楚館作甚?
當然,這並非代表他們反對。
畢竟這位皇帝早先就讓他們見識了一番什麼叫乾綱獨斷,愣是沒跟內閣商量,強行就把北宗的衍聖公給砍了,便連知會也是後來讓宣傳部大肆刊印此事才知道的。
明明可以不用殺人,更溫和的處理辦法,甚至皇帝也完全不顧忌天下士子的看法。
朱怡炅卻是毫不退讓,直接懟道:“青樓楚館自我大明太祖、宣宗二帝以來,便已被廢除,又何來自古有之?再者,朕也並非要取締青樓楚館,隻是禁絕皮肉生意。便是太祖時期的官妓,也隻是歌舞佐酒,然不得私侍枕席。莫不是朕記錯了?”
嚴格來說,從明宣德以後,那些妓院其實都是不合法的。
因為宣德帝在位期間,深感國內青樓官妓泛濫,官員也整日流連溫柔鄉,不理政務。
實在看不下去的他,便下了一道旨意:“祖宗時,文武官之家,不得挾妓飲宴。近聞大小官私家飲酒,輒命妓歌唱,沉酣終日,怠廢政事,甚至留宿,敗禮壞俗。禮部當揭榜禁約。再有犯者,嚴懲不貸。”
並在隨後於全國發動掃黃行動,一舉將大明兩京十三省的官辦青樓全部取締,還廢除了延續上千年的官妓製度。
而且,即便是官妓製度,明太祖時期也隻允許商賈小民去逛青樓,嚴禁官員士紳入內。
不過,大明的這次掃黃行動也隻是廢除了官妓,民間還是可以偷摸著來。後頭幾代皇帝都覺得這是個麻煩事,吃力不討好,索性也就默認了。
王禮、梁文煊儘皆眉頭微動,看來皇帝確實是鐵了心的,要不然不至於前明舊事都能查的這般詳儘。
至於皇帝說的並非取締,連皮肉生意都不給做了,那與取締也沒多大區彆了。
至少他們是這麼想的。
朱怡炅沒給王禮他們再勸的機會,毫不客氣說道:“兩位卿家不必再勸,朕意已決。而且,朕也是在貫徹我大明先帝皇祖之念。朕沒有直接強硬封禁全國的青樓楚館,便已是仁至義儘了。”
“微臣不敢!”
幾位閣臣連忙拱手。
在朱怡炅的強硬堅持下,這事便算是定下了。
朱怡炅微微點頭,又說道:“既青樓楚館如此,那這人牙行當也不可例外。朕記得,自漢唐律例起,若有從事人牙行當者,皆論死罪。至宋時,乃廢除人市。便是前明與這偽清,對此也都打擊頗重。而我大明又早已去除賤籍,這人牙行當為何還在?傳朕旨意,即日起清查全國,但有人牙行當者,一律予以禁絕取締。”
取締人牙行當,這事可著實不算小。
人牙行當很早就有,且長期受到官方法律的製約。
自漢唐始,發現就是死罪。便是南北朝那般混亂,對此也是毫不手軟。後麵宋、明、清三朝,一直都在嘗試遏製日益猖獗的人牙行當。
便拿最近的,《大清律例·刑律》就明文規定:“凡誘拐婦人子女,或典賣,或為妻妾子孫者,不分良人奴婢,已賣未賣,但誘取者,被誘之人若不知情,為首者,擬絞監候,被誘之人不坐。若以藥餅及一切邪術迷拐幼小子女,為首者立絞。”
對於從犯及其知情不報者,皆流放寧古塔。同時規定:“婦人有犯,罪坐夫男,夫男不知情及無夫男者,仍坐本婦決杖一百,餘罪收贖)。
這明顯是在針對牙婆媒婆)行當。
而且,除了直接參與買賣的人牙子,對於案件中官員瀆職,《大清律例》也規定:“如地方該官員弁知情故縱者,照例議處。鄉保汛兵盤查不力,杖八十,革役。知情故縱者,杖一百。得財賣放者,以枉法從重論,罪止杖一百,流三千裡。”
處罰不可謂不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