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2章劉秀太急了
“今聞韓歆行事疏忽,有違國法,不忠於家國。身為一國重臣,其品行理應垂範於百姓,儘心儘力為國家儘忠。
然而韓歆未能達到朕的期望與要求,實乃痛心……
朕準以詔書,必待韓歆接到詔書後三日內離開洛陽,並絕不容許他再次逾越朕的命令。
如有違者,將依法懲處,絕不寬恕,以維護大漢之權威與尊嚴。
唯期韓歆早日歸隱老家,專心修身養性,以目自之過失,更加恪守忠心,奉公守法。望淳風化俗,為後世人所效仿……”
建武十五年39年)正月,韓歆上書劉秀,並且公然在朝堂上說漢朝要遇到莊稼歉收,出現饑民,韓歆指天畫地,言辭急切。
正月二十三日,劉秀正式頒詔,將韓歆免職遣送回鄉。
詔書內容主要是:
一、罷去韓歆現任官職,即刻解除其在朝堂上的職務。
二、韓歆禁止在朝堂內任何公職,且不再具備執政權力。
三、韓歆請速速離開洛陽,返回其老家,不得在政務上乾涉國事。
即便如此,劉秀還是覺得不解氣,準備再次下詔,斥責韓歆。
“陛下,萬萬不可。”司隸校尉鮑永一再為韓歆求情。
“父皇,此事要慎重!”連劉瀚也開始求情,他對韓歆並不感冒,但劉秀下詔再次斥責,這事情就有點大了,弄不好會掀起波瀾的,那可是三公呀,這就弄死?
漢代有潛規則,就是三公不對吏。意思就是做到三公級彆的高官是不能入獄的。
皇上要是看你不順眼,要治你罪,下聖旨斥責你,伱就做好準備自殺吧。
其實不隻是三公,很多大臣也是如此。
漢朝的大臣被皇帝責備之後自儘是有原因的,主要是兩個,一曰自重,二曰隱誅。
說自重又有兩層意思,一層是說自尊心,漢朝距離上古未遠,那種輕生死,重榮辱的習氣猶存。
那時候,榮辱、意氣、名譽、誠信,很多時候往往大於錢財、生命、美色……
看春秋戰國的故事就知道了,比如伍子胥出逃遇到漁父,就因為說了一句不要透露他的行蹤,讓漁父認為自己受到了很大的屈辱自沉江中。
“既去,誡漁父日‘掩子之盎漿,無令其露。’漁父諾。子胥行數步,顧視漁者已覆船自沉於江水之中矣。”
而這種行為在明清和後世是很難想象的。而漢朝的人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有類似的表現,寧可自殺,也不受辱。
對於這個漁父,後世有人說他是為了保密而不是受辱,這個其實要結合前文來看。
其實漁父開始並沒有死的心思,他幫助伍子胥渡江和飽食之後,和伍子胥的對話是這樣的:
胥日“請丈人姓字。”漁父日“今日凶凶,兩賊相逢,吾所謂渡楚賊也。兩賊相得,得形於默,何用姓字為?子為蘆中人,吾為漁丈人,富貴莫相忘也。”子胥日“諾。”
漁父本來是匿名做好事,最後告彆說了富貴莫相忘,這個時候他並沒有死誌,但是伍子胥說了後來的話,才讓漁父感覺到了不信任,於是以死明誌。
自重的第二層意思是尊卑有彆,早在秦朝的時候,馮去疾和馮劫被趙高下獄,兩人因為“將相不辱”而直接自殺就是一個例子。
作為高官顯貴,尤其是到了三公九卿這個位置,去麵對“刀筆吏”這麼一個卑下的階層,並且要被他們詰問,在漢朝是公認的一種侮辱。
比如漢宣帝時期的大司農田延年因為貪汙事發,等待皇帝處理,有人為他求情而漢宣帝沒有同意。
這個時候田延年已經存了死誌,說“我何麵目入牢獄,使眾人指笑我,卒徒唾吾背乎!”
所以,他每天拿著劍在家裡等消息,等到了皇帝讓他下廷尉之後,直接伏劍自殺。
漢元帝時期的太傅蕭望之,也是一樣的,並且還是自己的門生勸著自殺的。
“使者至,召望之。望之欲自殺,夫人止之,以為非天子意。望之以問門下生朱雲。雲者好節士,勸望之自裁。”
這種麵對下吏詰問的強烈屈辱感,加上先秦習氣的留存,就造成了很多高官直接自殺。當然這中間又有點猥瑣的小心思。
因為皇帝也知道下廷尉會讓很多人自儘,於是如果皇帝還堅持這麼做,就有了一點直接要賜死的味道。
但是這個情況下,大臣一般還是有選擇權的,比如周勃、黃霸都經下獄過,但是人家臉皮厚就熬出來了。
而所謂的隱誅就是漢朝的一種“被自殺”的行為,因為以般來說,皇帝親自下令誅殺,表明是有罪之身,而自殺則可以保存體麵,這個體麵是雙重的。
一來是自殺者的體麵,不用明罪正法,二來也是皇帝的體麵,不顯得皇帝對重臣薄幸。
《漢書·賈誼傳》裡麵就說了:
人主之尊譬如堂,群臣如陛,眾庶如地。故陛九級上,廉遠地,則堂高;陛亡級,廉近地,則堂卑。
高者難攀,卑者易陵,理勢然也。故古者聖王製為等列,內有公卿、大夫、士,外有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,然後有官師小吏,延及庶人,等級分明,而天子加焉,故其尊不可及也。
裡諺曰:“欲投鼠而忌器。”此善諭也。鼠近於器,尚憚不投,恐傷其器,況於貴臣之近主乎!廉恥節禮以治君子,故有賜死而亡戮辱。
是以黥、劓之罪不及大夫,以其離主上不遠也。禮不敢齒君之路馬,蹴其芻者有罰;見君之幾杖則起,遭君之乘車則下,入正門則趨;君之寵臣雖或有過,刑戮之罪不加其身者,尊君之故也……
也就如同投鼠忌器一般,處罰臣子應當儘可能地保護其人格尊嚴,“黥、劓之罪不及大夫”、“有賜死而亡戮辱”,避免直接的殺戮或侮辱。
對於這些曾經的尊貴者,作為君主你可以奪爵、罷官、賜死,甚至是滅族都可以,唯獨不能把他捆綁下獄,交給司寇小吏去鞭打辱罵。
否則,如果僅僅是因為犯罪就讓這些尊貴者被身份低賤之人侮辱,不利於維護社會上的等級製度,更不利於維持統治。
這些例子在漢朝很多,比如薄昭是漢文帝的母親薄太後的弟弟,皇帝的舅舅,因為殺了漢廷的使者而犯了死罪。
當時文帝想要處置薄昭,又不好直接對親舅舅下手,所以就派人去跟舅舅喝酒,暗示讓他自殺;
薄昭不願意,文帝索性派群臣穿著喪服去給舅舅吊喪。最後薄昭沒辦法,被逼著自殺了。
漢朝自殺的三公或者大臣挺多的,比如周亞夫、趙綰、王藏、王恢、李廣、李蔡、莊青翟、張湯、王溫舒、鹹宣、王卿、暴勝之、商丘成、馬適建、徐仁、王訴、田延年、田廣明、田順、範明友、蕭望之、鄭弘……
所以,一旦劉秀這一道斥責聖旨,就意味著他動了殺心,想殺韓歆了。
這要是不自殺,弄好就受罪,當年的周亞夫就是這樣:
居無何,亞夫子為父買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與錢。庸知其盜買縣官器,怨而上變告子,事連汙亞夫。
書既聞,上下吏。吏簿責亞夫,亞夫不對。上罵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詣廷尉。廷尉責問曰:“君侯欲反何?”
亞夫曰:“臣所買器,乃葬器也,何謂反乎?”
吏曰:“君縱不欲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亞夫,亞夫欲自殺,其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,因不食五日,嘔血而死。
國絕……
當時還沒被抓的時候,周亞夫就想著自殺了事,但被夫人勸下來了,畢竟自己功勞也不小,皇帝不至於因為這麼點事就要弄死自己吧?
但後麵一聽自己的罪名,人都傻了,太屈辱了,“因不食五日,嘔血而死”。
韓歆引證,國家將遇到大饑荒,陳述過程中情緒很激動,言辭很激烈,結果惹得龍顏大怒,被罷官奪職,遣歸鄉裡。
韓歆上路後,劉秀還覺得不解氣,又想派使臣追上去對韓歆以詔書切責,這意味著劉秀是想動手了,想殺了韓歆,直接賜死又不好,隻能潛規則,讓他自殺。
韓歆的“證”,其實是當時流行的“讖緯”,拿天象說事,而不是現在的氣象預測報告,很不科學。
劉秀受不了了,因為天象示警,在古代還有一個含義:“皇帝有失德的地方!”
“不要再說了,朕意已決!”
劉秀擺手,無論司隸校尉鮑永一再求情,還是劉瀚說好話,都沒有用,因為劉秀在氣頭上,他縱然英明神武,但是人,都有情緒。
不是機器,主要還是韓歆說話太直,還犯忌諱了,讖緯是他的一大忌諱。
“陛下!”鮑永還想再勸說。
劉瀚歎氣一口,“父皇既然想,那便如此吧。”
隨即,拉著鮑永就往外走。
“太子。”
“走吧,鮑大人,難道要父皇派人請你?”
劉瀚明白,如果鮑永再勸,估計要被趕出中央了,曆史上,劉秀下令切責韓歆時,鮑永竭力勸阻,終於惹翻了劉秀,他下旨貶鮑永為東海相,趕出中央。
在劉瀚的拉扯下,鮑永和他出了大殿。
經過這麼些年,劉瀚算是很了解劉秀了,劉秀很厲害,無論是帶兵打仗,還是政治權謀,亦或是學問,都可以在曆代皇帝裡麵名列前茅,典型的六邊形戰士,幾乎無死角。
但人無人,他不是神,聖人也有錯,更何況皇帝?
他很能聽勸解,但若是太直,一味的頂撞他,忠言雖逆耳,有時候他也是聽不進去的。
劉秀年輕時候的經曆,把自己培養成了“江湖書生”,外表一副文質彬彬,骨子裡其實充滿江湖的俠氣和傲骨,甚至某些時候還有幾分霸道。
這樣的人,你想靠強硬手段逼迫他就範,那怎麼可能?當劉秀跟大臣們做足了“文質彬彬”後,再出手的話就必然傷筋動骨!
韓歆的遭遇不是個例,有個叫申屠剛,甚至當過尚書令,也因為“以數切諫失旨”,被劉秀貶到地方當了個小縣令。
此人也算是官宦世家出生,是漢文帝時丞相申屠嘉的後代。
申屠剛初仕郡功曹。時值漢平帝朝,王莽專權,朝多猜忌,申屠剛深惡痛絕,及舉賢良方正,因對策言事,忤王莽旨意,被罷歸鄉裡。
王莽篡漢,申屠剛避地河西,巴蜀,輾轉20多年。時隗囂欲背光武帝劉秀,而歸附西南軍閥公孫述,申屠剛勸之無效。
建武十年31年),光武帝詔書征申屠剛,任侍禦史,不久,升任尚書令。
申屠剛質性方直,常慕史鰍、汲黯之為人,在朝多次犯顏直諫,後被貶為平陰令,複征為太中大夫,因病辭職,卒於家。
有作品《舉賢良方正對策》、《說隗素》、《將歸與隗景書》三篇。
主要是有一次,劉秀準備出宮巡遊,申屠剛攔住車駕說,天下還沒統一,陛下不應該貪圖享樂。
劉秀不聽,申屠剛竟然用頭頂著劉秀的馬車,堅決不讓出門。
那一次劉秀雖然沒有發作,但梁子算結下了,終於找了個借口將申屠剛一腳踢出了京城。
忠言逆耳,這是人性使然,在這一點上,劉秀是不如李世民的,李世民多次被魏征罵得下不來台,私下甚至不止一次說:“有機會,一定要殺了這個老匹夫。”
即使是這樣,他依舊重用魏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