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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學三論及批判(中)(1 / 2)

第二論,成長的路徑

對上一講的內容做個總結,儒家子學所講的“格物致知”是一種方法,從人性還原法開始,可以分三個步驟。

第一步是忠,忠又叫誠明,就是誠實的看清自己的內心,那些人性中最樸素的需求和願望,從想要什麼、不想要什麼,到想被怎樣對待、不想被怎樣對待。

第二步是恕,推己及人,將每個人都當成與自己同樣的個體,換位思考,推導出對自己的要求,進而延伸為普遍的行為規範。

第三步是中庸,是對上述兩條原則得出的結論進行再檢驗,根據實際情況評判其合理性與實用性、普遍性,最後得到三個層次的行為規範。

這就是我們得到認識並檢驗認識的過程與方法,稱為“格物致知”。

需要強調的是,上述的人性還原法,其得到的認知範疇,僅限於“人與人”,講人應該如何與人打交道。

所以它是儒學,不是物理也不是化學。

所有認識都是用來指導行為的,那麼認知如何指導行為,並且在實踐中指出一條明確的成長路線,就是第二論的內容。

在講成長路徑之前,我們需要討論幾個問題,也是前麵第一講中埋下的伏筆。

第一個問題,孔子與笛卡爾

笛卡爾運用的意識還原法,與孔子運用的人性還原法,有什麼不同?主要就是針對的問題不同,笛卡爾要解決的問題是“人與神”,而孔子要解決的問題是“人與人”。

笛卡爾所處的曆史年代背景,解決人與神之間的關係,是他根本繞不過去的一道檻,或者說就是他麵臨的首要問題。

有人看笛卡爾的形而上學三大原理,到最後居然是論證出上帝的存在,可能會感到好笑。但如果你是笛卡爾,麵對長達千年的歐洲中世紀教會思想禁錮,恐怕就笑不出來了。

笛卡爾必須要證明上帝的存在,否則他本人以及他的學說,在當時恐怕就無法存在。

但笛卡爾做了一件最有價值的事情,就是通過邏輯推衍,重新定義了上帝的概念,賦予了上帝純粹哲學意義的內涵。

在此基礎上,他給後人指出了一條路:上帝創造了這個世界,而人們需要研究這個世界,對世間萬物的研究探索,就是在接近上帝,也是在接近真理。

如何處理“人與神”的關係,這便是他給出的答案,也是理性主義的發端。

但孔子不需要解決笛卡爾所麵臨的問題,這個問題在周朝建立之初就解決了。

關於武王伐紂,有這麼一個故事。當時的人做什麼事都需要先進行占卜,武王決定伐紂之前,也請祭司進行占卜,得到的結論是不能成功。

周武王沒有理會占卜的結果,還是決定率軍討伐商紂,最終取得了成功,而且他的這種做法,也得到了後世孔子的推崇……

至於這個故事的象征意義,大家可以仔細琢磨。

大家都聽過一句話,“子不語怪力亂神”。孔子為什麼不說怪力亂神,不是他不能說、不想說,而是他沒必要說,說了反而多餘。

儒家子學研究的是人與人,它建立在格物致知的基礎上,從人性還原法開始。

它有一個最重要的特點,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沒有——就是這個過程不需要任何外來的啟示,隻需要人的自我審視,也就是說,不需要神的參與。

儒家子學得到認知的過程,就是純粹的“人啟”,而不需要“神啟”。

有很多人執著於有神論或無神論的區彆,但從建立認知的源頭來看,人啟論與神啟論的區彆才是最重要的。

人性還原法中所提到的人,就是最普通、最樸素、最普遍的人,而不是特殊的人,更不是身份高貴的人。

它本身就包含一個假設,大家在道德人格上是平等的,從而改寫了君子與小人的含義。

在孔子所處的年代,君子的語義實際上是貴族,小人的語義實際上是平民。但到了孔子手裡,道德判斷不再依據於身份,而是依據於行為。

在他看來,做出什麼樣的行為可以被稱為君子,而做出什麼樣的行為則應該被稱為小人,這一點非常重要。

這個原則一直延續到今天,根植在我們當代人的思想中。

那麼孔子的學說,或者說儒家的子學,應該怎麼概括?人道主義、人本主義還是人文主義?都不是,我們沒必要用這些詞彙去概括,它就是儒學!

第二個問題,孔子與王守仁

之所以要提到王守仁,因為我們剛才講的核心問題就是儒家的格物致知,而明代的王守仁有非常著名的四句偈,是其心學思想的高度總結——

無善無惡心之體,有善有惡意之動,知善知惡是良知,為善去惡是格物。

這四句話有什麼問題嗎?乍看上去好像也沒什麼問題啊,首先第一句講“無善無惡心之體”,不就是還原到一種尚沒有得出認知的原始狀態嗎?

可是緊接著後麵兩句就有問題了,他並沒有回答,人怎麼能從無善無惡的認識狀態,升華到有善有惡、知善知惡的思想境界?

他將具體的方法這一步直接就滑過去了,變成了一種玄學式的頓悟。

孔子講的可不是頓悟,而是從人性還原法開始,得到對善惡的認知,以及如何檢驗這種認知的一整套方法。這套方法才是儒家的格物。

格物隻是最樸素的認知起點,不是某種崇高的思想境界,而王守仁的心學,實踐中很容易滑入主觀唯心主義的軌道。

他最後得出的結論,“為善去惡是格物”。但在儒家的子學中,“為善去惡”不是“格物”而是“修身”,這一點我們後麵再講。

我今天尚且可以在這裡總結,什麼是儒家的格物?王守仁這樣的一位學問大家,他難道不清楚嗎?以他的學識境界,說他不知道,我個人是不信的。

那他為什麼還要那樣說?我認為肯定有彆的原因,有些話他沒法說或者說不好說得太明白,隻能讓聞者自己去體會了。

而當時儒家子學的格物,早已失傳兩千多年。

子學在漢代被改造成經學的時候,格物就以一種很詭異的方式被掩埋了,後世還衍生出各種看似深奧精妙卻似是而非的說法。

為什麼會這樣,就是我們要討論的下一個問題。

第三個問題,孔子與馬克思

在馬克思看來,階級社會的道德與法律,就是階級統治的工具。

那麼在漢代以後,儒學成為了官學,成為了製定法律以及宣揚道德的理論依據,它本身就會異化為一種工具。

這個工具能不能拿來就用呢?當然不能,必須要對它進行改造,而這種改造的結果,就是漢代的經學。

現代人對儒學的批判,其批判的主要內容,包括君權、父權、夫權的壓迫,其實都是在漢代經學中出現的,比如三綱五常的概念。

那麼經學是怎樣對子學進行改造,或者說篡改的呢?大體過程是分三步走。

第一步,就是將道德原則抽象化、概念化。比如說什麼是孝,大部分人通常的理解就是奉承父母,而不必重複我們剛才的推導過程,也就是格物。

第二步,重新定義抽象的道德概念,進行偷換和篡改。比如將“忠”的思想內涵,從“誠明”也就是誠實地對待內心,偷換成“忠君”。

第三步,就是刪除格物致知的方法論,不講我們得到認知的過程,隻是單方麵強調某種結論,比如“君父的權威”。

伴隨上述過程所發生的,就是將其理論體係不斷複雜化、深奧化、精英化,讓普通人很難聽懂,但本能地又覺得很高深。

通過子學中格物致知的方法,我們可以總結出很多指導行為的規範,諸如忠、恕、仁、禮、義、孝、慈、信、儉、嚴……等等。

但是得到這些行為規範,都是有前提條件與推導過程的,假如將這些過程和條件省略了,問題就出現了。

還是以“孝”舉例,有一句話很多人應該都聽過,就是“聖皇以孝治天下”。

這句話有什麼問題嗎?很多人好像覺得沒什麼問題——聖皇提倡天下人都孝敬父母,看上去沒什麼毛病啊?

實際它不是這種表麵上簡單的涵義。

孝,怎麼能用來治天下?它的核心首先是在家庭內部強調父權,強調子女對父母無條件的服從,然後再從家庭過度到社會,視君為父,強調對君權無條件的服從。

由此便重新定義了“忠”的內涵,建立起“君父”的權威。

先秦的子學家在構建思想體係時,並不需要神靈的參與,但經學家的篡改,卻引入了君父的權威,它就相當於某種神權,這實際上是一種思想的退步。

經學家為什麼要對子學進行這樣的篡改,刪除了格物致知的方法論,因為不刪不行,不刪就沒法改造成階級統治的工具。

我們再列舉剛才談論“孝”時推導出的六種行為,詳細加以說明——

苛——撫——慈

忤——贍——孝

上麵三種行為,是父母如何對待子女,下麵三種行為,是子女如何對待父母。我們需要注意到,這六種行為之間,是存在前後因果關係的。

比如撫與贍,肯定是先有撫育而後有贍養。假如父母不撫育子女,子女就活不到能夠贍養父母的時候。所以從邏輯關係上,撫是贍的前提。

孔子講過兩句話,以德報德、以直報怨。我們具體到這三組行為,其原則就是:以孝報慈、以贍報撫、以忤報苛。

這是格物的邏輯,慈和孝是同等重要的行為原則,同時也是因果對應關係,慈是孝的前提。

隻強調以孝治天下、要求子女對父母的絕對順從,進而延伸到子民對君主的絕對順從,由此重新定義忠,這是經學對子學的最大篡改。

這裡講個小故事,大家就能理解我剛才說的是什麼意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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